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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立案缴费可刷卡 POS机便民诉讼

  发布时间:2014-03-27 09:16:07



3月26日,该院立案庭法官利用POS刷卡机,仅用10秒钟就为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事人办理了诉讼费缴费手续。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安阳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该院在立案大厅专门安装POS刷卡机收取诉讼费,当事人无需携带现金,只需持“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即可刷卡交费,省时省力,避免了当事人在法院与银行之间来回奔波。自POS刷卡机投入使用以来,该院立案庭已提供POS机刷卡服务100余次,刷卡金额约9万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焦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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