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8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尚用旁听案件并亲自参与到调解工作中,被告王某当场与8名农民工达成了限期支付4.8万余元工资款的调解协议。8起案件从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了21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宋志纲等8名农民工于2012年2月到被告王某的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被告欠8原告工资款4.8万余元未付。8名原告多次讨要未果,于今年11月中旬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当日,承办法官当即与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还对案件进行调解,由于双方要求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2月3日上午,案件如期开庭,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尚用对案件进行了旁听,并亲自指导和参与调解。高尚用院长和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被告讲解法律政策和有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被告王某心悦诚服,“没想到我的这些事还麻烦院长来给做调解工作,我服了,请放心,我一定尽快支付民工工资。”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8起农民工讨薪案顺利调解结案。
河南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尚用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要求对涉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特事特办,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优一确保”,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还将该类案件纳入速裁通道,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农民工讨薪案,依法启动速裁程序,实行即收即审即结,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确保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