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法院:事故受伤活动难 法官上门来立案
作者:黄宪伟 焦保顺 申江涛 发布时间:2013-11-15 14:21:43
11月14日,该院法官上门为一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当事人办理立案和委托手续。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安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快捷、灵活、便民的司法服务模式。在司法实践中,该院法官采取“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的工作举措,通过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及就地庭审等方式,极大地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减轻群众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的诉累,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焦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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