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2013年秋季第一堂法律课”活动。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深入安阳县理工中专,就被告人刘念东盗窃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为该校旁听的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
被告人刘念东现年36岁,2000年9月至2011年9月,其因犯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先后三次被判处刑罚,2012年9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其仍不思悔改,为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私欲,又于今年3月份至5月份,先后三次盗窃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价值4867元。“我知道自己错了,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也希望学生们要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做违法犯罪之事……”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念东如是说。法庭经过合议,当庭判处被告人刘念东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为学生们现场说法,发放了“法律口袋书”。参与旁听的同学一致认为,这一堂法制教育课非常生动,也很震撼,同时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法律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作为学生要遵守班规校规、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的好学生、好公民。
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适时选择针对性强、教育意义大的典型案件到辖区学校就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通过法官以案讲法、被告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更直观的法制教育。近年来,该院已先后深入校园庭审近20次,上法制课、开展法制讲座4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学生8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