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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6-18 11:36:08



6月17日,该院柏庄人民法庭宣判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后,通过判后答疑,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2万余元的判决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安阳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承办案件的法官和合议庭将从案件的判前和判后给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和解答疑惑,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了自觉履行率、服判息诉率提高,申请执行率、上诉率明显下降的良好趋势。

责任编辑:焦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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