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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小误会引大祸 审判庭搬集镇

  发布时间:2013-04-28 09:18:53



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在做庭前准备工作


巡回法庭的法官在悬挂国徽


小误会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在辛村镇卫生院门口开庭


休庭后,合议庭成员在合议案件


全体起立,当庭判处被告人师画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日常生活中,因小误会小摩擦引起大祸端的例子屡见不鲜,为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4月27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该县辛村镇卫生院门口,50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过程,现场接受了警示教育。

    2011年3月23日下午,被告人师画去其岳父家走亲戚,其看到岳父邻居家赵三合的自行车在一个大坑旁放着,怕不安全便准备将自行车往一边搬搬,在附近干活的赵三合误认为师画要偷车,两人言语不和引起打架,打架过程中,师画一拳将赵三合的胸骨打成轻伤。今年1月16日,就民事部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1月21日,被告人师画到公安机关投案。法庭经过庭审调查、辩论等程序后,经过合议,当庭判处被告人师画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庭审中,被告人师画现身说法,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得到了受害人赵三合的谅解,希望法庭给予宽大处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讲法,教育旁听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遇事三思,不能盲目,不要为了争夺面子,瞬间冲动酿成大错,随后还为旁听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解答了部分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焦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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