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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田间办案”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6-03-26 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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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吕村人民法庭法官及该院司法警察等一行5人,深入到辖区辛村镇的田间地头,对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实地勘验,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春耕生产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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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某诉称,其与王某同镇不同村,2009年8月,李某将其承包的4.8亩土地转包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转包合同,对租期及租金履行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后,王某不仅继续耕种土地,还迟延支付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诉至法庭,要求返还土地、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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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法官王西卉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与李某情况相似的共有5户村民,涉及耕地20余亩。考虑到春耕在即,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遂决定到案发地实地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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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耕地现场,王西卉认真听取了当事人诉求,仔细查看土地边界、作物种植及墒情现状,并通过拉家常形式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引导互谅互让。最终有效缓和了对立情绪,为后续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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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该院主动将审判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上门调解、就地开庭、现场普法等形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护航春耕生产,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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