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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高效调解化干戈 当场履行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5-12-31 16:49:58


“这案子办的真利索,太感谢法官了!”12月26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赵向明快速调解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并促使当场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专门向法官赠送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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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原告某文化公司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汽车展览等相关事宜。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无法协商解决,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但若径行判决,不利于修复双方商业关系。为彻底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首选方案,力求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倾听双方诉求,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并采取灵活方式组织沟通。其间,法官注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与商业成本,寻求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9000元以了结全部纠纷。达成调解后,被告当场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即时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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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始终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案件纠纷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工作中丰富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当场兑付,既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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