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林小莉、王天娇等人冒寒深入辖区高庄镇,上门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年逾七旬的魏老太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
2024年2月下旬,被告王某驾车与在路上步行的原告魏老太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魏老太脚部多处骨折。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魏老太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形成诉讼。由于魏老太伤情未痊愈且活动不便,该院立案庭得知此情况后,决定上门为其办理立案相关事宜。
“天冷,快来床边坐会儿,真辛苦俩闺女了!”12月25日下午,该院立案庭干警林小莉、王天娇冒寒前往,刚踏进家门就受到了魏老太及其家人的热情相迎。在魏老太床边,干警详细询问了其身体恢复情况及生活状况,并叮嘱其安心生活,保重身体。随后,干警审核了相关材料,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其间,干警还解答了魏老太及其家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就诉讼中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告知。
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为老、弱、病、残等参与诉讼活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了上门司法服务,通过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最大便利,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