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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一场满溢“泥土味”的调解

  发布时间:2022-11-03 10:25:16



在村内一菜园边听取当事人诉求


法官向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


法官在玉米粮仓旁做当事人调解工作


达成一致意见后核对调解笔录


当事人现场履行赔偿款40000元

    11月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法庭庭长刘美云、法官付颖等一行5人,深入辖区永和镇当事人所在地,现场调解一起邻里之间因帮忙盖房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被告王某当即履行赔偿款40000元。

    原、被告均系永和镇同村村民,两家南北为邻。2021年4月下旬,原告受被告王某的邀请帮助被告家翻盖新房,在帮工过程中,吊装预制板突然脱落,导致原告从一楼房顶摔落到地,原告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形成诉讼。

    白璧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付颖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经过多番了解后,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过大调解未果。“邻里纠纷处理不好容易留隐患,庭内没调成,咱就再去村内调!”11月1日,庭长刘美云及法官付颖分析案情后,决定上门对此案进行调解,并结合村委会干部制定可行方案。

    调解过程中,法官、法庭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分别从法理、情理以及邻里和睦重要性等方面轮流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分别将调解场所设在了村内的小菜园边、群众的玉米粮仓旁以及可以乘凉的树荫下,“泥土味”十足的调解,有效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次性赔偿40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为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努力将纠纷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用实际行动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收到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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