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芳等一行3人,到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法庭、水冶法庭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现场进行督导。
督导以翻阅台账、实地查看、现场座谈等形式进行,安阳中院民一庭庭长徐宏阁就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王新芳副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意义。创建活动是最高院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一项活动,是抓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并将创建工作视为一份职责,要整合资源,确保创建工作庭庭有特色、庭庭创优秀。二是加强多方协调,联合辖区乡镇齐抓共创。要进一步加强与县区乡镇村的协调,争取多方支持,联合发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协调联动机制。三是紧盯量化分值,做实做细完善各项材料。要紧盯测评体系量化分值指标中的七大项指标,逐项对照完成工作,用数据支撑各项指标,确保创建成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入人心。将创建工作做实、做细,让广大群众深刻体会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的便捷高效,同时要加强与媒体沟通配合,通过主流媒体以及法院新媒体、自媒体等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