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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手机“玩”结7万元纠纷

  发布时间:2022-05-13 15:52:14






    “真没想到被告能从外地主动给我打款,这办案方法真中啊!”5月13日,当事人毕某看到手机上显示2万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后,通过电话连连对安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杨富生表示感谢!

    家住平顶山市的苗某从事门窗批发零售业务,与安阳县的原告毕某通过业务关系熟悉。2020年9月,被告苗某因生意周转资金向原告毕某借款7万元,并约定了利息。还款日到期后,被告苗某以暂时无钱偿还为由予以推脱。多次催要未果后,今年4月下旬,原告决定以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出现疫情,原告毕某出行受限。正在发愁无法去法院起诉之时,通过手机看到了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期间相关诉讼通告,得知网上可以立案、交费、调解的信息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按照步骤通过拍照的形式提交了电子诉讼资料。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网上审查了相关材料,将案件转交给了该院调解员杨富生。了解相关情况后,杨富生通过电话迅速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为方便材料传送,双方互加了微信好友。“当前疫情,你俩都别来回跑,咱尽量电话说事。”随后,杨富生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中,这方法不赖,调解还怪不容易嘞!”由于疫情期间情况特殊,调解形式也比较新颖,双方情绪很快得到缓解。在调解员杨富生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三次履行完毕的调解协议。随后,身处平顶山市的被告苗某按照调解书内容,通过手机转账的形式履行了第一笔案款2万元。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该院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办案力度,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视频开庭、网络查控等非接触“云办案”模式,全力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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