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喂,刘庭长吗?我是前段儿时间您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有点事想给您说一下。”
法官:“好,当前疫情,电话能解决的千万不要来回跑。”
当事人:“嗯,就是因为疫情,俺不想给政府添乱,但又不想违约。”
法官:“对,疫情来袭不添乱,不添乱就是做贡献。”
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俺想提前给付原告第二笔案款,这咋履行呢?”
法官:“稍等,我来解决!”
……
1月10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法庭庭长刘美云接到一个电话,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被告常某通过微信转账当即履行案款26300元。
原告刘某与被告常某系朋友关系,因做生意周转资金,被告常某向原告刘某借款70000元。还款日到期后,因讨要未果,双方形成诉讼。去年12月23日,法官刘美云经过做原、被告思想工作,促使达成了被告常某分三期还清原告刘某该笔借款的调解协议。其中,第二期约定的还款日为2022年1月30日前。
1月8日,安阳市在主动检测人群中筛查发现阳性病例;1月9日,该院通过官方微信推送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立案服务和信访活动的通告》,就网上立案、缴费、调解、查询、信访等诉讼活动的途径和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被告常某在手机上看到此信息后,由于村庄进行了封闭管理,担心自己无法按期履行违约,1月10日一大早,便拨通了法官刘美云的电话来寻求帮助。法官刘美云迅速与原告刘某进行沟通,最终确定以微信转账形式履行案款。当日12时18分,案款26300元已履行完毕。
疫情期间,该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保障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