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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6小时、8民工、8地市、20万工资 诉前“全清”

  发布时间:2021-11-10 15:01:44



    “调解员中午不吃饭、不休息帮俺调解,真没想到今天就能拿到工资款,真中!”11月9日,来自河南省伊川、永城、郏县、灵宝等8个地市的闫某、李某等8名农民工,在收到共计20.3万余元工资款后,悬着的心终于落地,对安阳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员杨富生夸赞不止,不禁竖起大拇指点赞。

    原告闫某、李某等8人诉称,2018年7月、2020年3月,8人先后两次受雇于被告黄某到安阳县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经结算,被告黄某共拖欠原告闫某、李某等8人工资22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要,被告黄某一直以工程款还没有拨下来为由拒不给付。实属无奈之下,今年10月中旬,闫某、李某等8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转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员杨富生手中。考虑到8人分别处在8个地市,再加上由于疫情来回奔波不便,调解员杨富生当即分别听取了诉求,认真查看了相关材料,并通过电话与被告黄某取得联系,但黄某仍然表示现在无钱给付工资款。“大家先回去,我这边核对完相关手续,与被告黄某沟通好后,再通知大家过来,争取一次把这事给结喽。”调解员杨富生叮嘱8人不要来回跑,有事儿电话联系。“拖欠工资不是小事,躲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接下来几天时间里,调解员杨富生先后多次与被告黄某联系,告知其应该正确面对诉讼案件。一番沟通后,黄某同意出面调解,并约定了时间。

    11月9日一上班,原告闫某、李某等8人与被告黄某如约到场。调解过程中,被告黄某对8名原告提供的工作量、工资表、工资数额均不认可,为了平息双方情绪,现场一一进行核对,最终确定了各工人工资数额。但被告黄某表示,工程款建筑公司还没有拨下来,暂时无法给付。调解员杨富生当即向建筑公司电话确认,得知该笔款项已经拨付黄某。黄某看到自己的谎言被揭穿,羞愧的低下了头,表示愿意结清8名民工的工资款共计20.3万余元,并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分别进行了转账。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已是下午2点多,整个调解过程持续6个多小时。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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