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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拉家常”中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02 16:38:35



法官与两名人民调解员商议调解方案。


葡萄架下,大家围坐石桌“拉家常”。


海棠果虽没熟透,但调解形式走进当事人内心。


签订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


法官在法庭菜园内为当事人采摘蔬菜。


带点儿蔬菜回家,开始新的生活。

    9月2日,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法庭通过“拉家常”的形式,快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法官刘美云、人民调解员李海国、杨新海等人员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原告李某甲诉称,2019年6月份,其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乙相识,在给付李某乙彩礼款后,同年10月,两人在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典礼仪式。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因琐事矛盾不断,被告李某乙经常离家不归,双方在一起生活时间极少。2021年春节过后,因被告再次离家至今未归,原告李某甲遂诉至法庭,要求被告李某乙返还彩礼和物品。

    案件看似简单,但牵涉两个家庭,当事人近两年的矛盾如何得到妥善化解,法官刘美云决定以“拉家常”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地处白璧、崔家桥两个乡镇,刘美云分别邀请两个乡镇经验丰富、社会威望高的人民调解员李海国、杨新海共同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商议调解方案后,由人民调解员各自负责做自己乡镇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官则采取“背靠背”的形式来回各方做调解工作。期间,在法庭大厅休息椅上、法庭花园葡萄架下、法庭蔬菜园子旁边等地,聊家庭、谈生活、话未来,通过“拉家常”的形式做当事人调解工作,温馨、和谐、轻松的环境氛围深深影响和感染了当事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达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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