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晓亮、书记员郑阿敏等一行,深入水冶镇当事人刘某家中,对一起排水问题引发的的排除妨害纠纷案进行现场勘验,受到群众好评。
刘某诉称,因村委会修路抬高地面,导致下雨天自家排水困难,并造成了一定损失,多次协商未果,刘某遂将村委会诉至法院,以维护合法权益。
立案后,法官李晓亮认真翻阅了卷宗,考虑到即将进入雨季,如不及时解决,矛盾很有可能会升级恶化,埋下不稳定隐患。为进一步了解案情,6月18日,法官李晓亮、书记员郑阿敏等带上卷宗材料,决定到案发地进行现场勘验,确保案件快速得到解决。期间,法官认真查看了排水口位置、高度以及路面抬高等情况,并拍照留存,走访了原告刘某南、北以及对门等多家街坊邻居,对各家排水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场制作了勘验图,听取了当事人及街坊邻居意见。
“情况我们已经基本掌握,不要再来回跑,等电话就行。”因双方争议较大,法官李晓亮叮嘱当事人安心生产生活,并表示一定尽最大努力去调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