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几百万元的案款这么快就到手了,感谢法院为我们外地企业维权,这下终于踏实了!”近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浙江某公司代表领取597万余元案款后,紧握法官的手表示感谢,并对该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相关举措赞叹不已。
原告浙江某公司诉称,其与被告安阳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期间,由于双方有资金往来,经过核算,被告安阳某公司还应返还原告款项597万余元。双方因多次协商未果,今年年初,浙江某公司将安阳某公司诉至安阳县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魏志强认真查阅卷宗资料,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魏志强结合正在开展的“服务企业年”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服务企业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针对涉企业案件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