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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相邻纠纷午间“和”

发布时间:2021-04-16 16:32:54



图①:与原告沟通并了解相关情况。


图②:到被告家中进行现场勘验。


图③: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工作。


图④: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图⑤:离开时当事人向法官握手致谢。

    4月15日中午,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法庭趁着午间当事人在家的时机,深入辖区韩陵镇,现场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并当场执行完毕。

    原告李甲诉称,其与被告李乙南北为邻,原告居南,被告居北。被告在自家院落南边搭建一彩钢棚,因该彩钢棚北高南低,致使下雨时雨水冲到原告房屋后墙,导致其后墙渗水并造成损失,双方多次协商,不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反而又导致了新的相邻矛盾。随后,原告李甲将被告李乙诉至白璧法庭。

    相邻关系处理不好,当事人之间极容易导致矛盾升级,影响社会稳定。为此,白璧法庭法官刘美云决定从双方相邻多年“远亲不如近邻”入手,上门调解,力争现场止争。4月15日,法官专门邀请人民调解员李海国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卫芹等参与到案件中来,提前分析预判,制定了调解方案。11时30分,趁着双方当事人午间均在家的时机,上门对案件进行调解。期间,通过现场勘验、认真听诉,并来回往返原、被告家中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确保案结事了,就达成的调解事项现场执行完毕,受到当事人赞誉。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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