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晓科)
发布时间:2020-10-30 10:29:58
李晓科:
本院受理原告李奇帅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358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阳县法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范亚男
联系电话:0372-316393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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