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刘魁)
发布时间:2020-10-28 15:56:11
刘魁:
本院受理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45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张国亮
联系电话:0372-316392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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