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金卫兵)
发布时间:2020-10-27 18:08:27
金卫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3314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水冶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王明豪
联系电话:19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