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文件精神,我院按照程序选举产生了安阳县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下),时间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五天),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监督电话:3163911
工会委员会委员:尹丽苑、刘志霞、刘海静、闫 勇、张海平、周 娜、赵 欢
工会委员会主席:刘志霞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闫 勇、张海平、赵 欢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赵 欢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尹丽苑、刘海静、周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刘海静
安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