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志强)
发布时间:2020-10-21 18:09:16
张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文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441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吕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户月娟
联系电话:0372-3163871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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