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荣海臣)
发布时间:2020-10-22 17:30:32
荣海臣:
本院受理原告张长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即2021年1月8日)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李晓亮,电话:0372-3163980)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冯东
电话:0372-3163876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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