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杨洪旭)
发布时间:2020-10-15 17:12:25
杨洪旭:
本院受理原告安阳豫北洪连轻纺城有限公司诉雷文新、刘红雁、白海岗、杨洪旭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2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晔
联系电话:0372-316385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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