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秦潇)
发布时间:2020-10-12 14:59:57
秦潇:
本院受理原告许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17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第二审判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李付林
联系电话:0372-316393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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