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关苏海、路秀芹)
发布时间:2020-09-30 08:28:22
关苏海、路秀芹:
本院受理了原告孙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魏志强
联系方式:0372-316386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