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山西富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1 15:30:39
山西富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高彦军、韩复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2020年12月8日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俊英,电话0372-3163909)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冯东
联系方式:0372-3163842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