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程爱民)
发布时间:2020-09-16 11:44:05
程爱民:
本院受理原告王艳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 2020年12月23日9时在本院吕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张国亮
联系电话:19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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