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邓凯凯)
发布时间:2020-09-15 09:56:47
邓凯凯: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2020年12月2日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承办法官:李晔,联系电话:198*****、0372-3163855)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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