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耿在星)
发布时间:2020-09-01 08:43:14
耿在星: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飞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即2020年11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申兴
联系电话:0372-316392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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