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冯永)
发布时间:2020-08-31 15:18:04
冯永:
本院受理原告马广宪诉冯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2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宝明
联系电话:0372-316395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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