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继英:
本院受理了原告冯保堂诉你及武新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一、杨继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冯保堂借款6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从2020年5月16日计算至借款付清日止);二、驳回冯保堂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杨继英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魏志强
联系方式:0372-316386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