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红军、王海珍)
发布时间:2020-07-17 09:33:14
李红军、王海珍:
本院受理原告程冬冬诉你们及许艮付等九被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22民初1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李晓亮
联系电话:0372—316398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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