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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郭建岭同志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发布时间:2020-07-14 09:14:38



    7月13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第二届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中,安阳县人民法院郭建岭同志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郭建岭,男,汉族,研究生学历,员额法官。2011年经全省法院招录考试进入安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柏庄人民法庭、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工作,现任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人民法庭负责人。

该同志自办理案件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04件。2017年以来,专门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等疑难、复杂案件,司法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该同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以案结事了为最大追求,受到当事人广泛好评。

    2015年9月,该同志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开始负责调研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探究,多次参与安阳市中院承接的河南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2015年至今,该同志共发表各类调研文章、案例20余篇。参与的《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实践检视与改造》课题获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撰写的《农村离婚案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实证研究》荣获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撰写的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4篇。2019年,该同志审理的王某与康某、河南某公司合同纠纷案入选河南省法院参考性案例。2017年,该同志被河南省高院表彰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6月,被河南省高院表彰为《公民与法》“通联工作优秀个人”;2020年7月,该同志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责任编辑:刘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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