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杨玉平、霍会琴)
发布时间:2020-07-07 11:43:13
杨玉平、霍会琴:
本院受理原告桑树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2020年9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承办法官:平国良,联系电话:198*****、0372-3163954)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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