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郝秀江、安阳市彬楠剑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30 15:17:33
郝秀江、安阳市彬楠剑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素峰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22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 李晓亮
联系电话 0372—316398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O二O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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