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牛海昌)
发布时间:2020-06-16 17:33:33
牛海昌: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暴同希与牛海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执1341号罚款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逾期未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兰照
联系电话:0372-3163889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