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丹丹)
发布时间:2020-06-15 15:18:56
王丹丹: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即2020年9月1日上午9时)在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初蓓佳,电话198*****)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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