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胡卫东)
发布时间:2020-06-11 10:40:28
胡卫东:
本院受理原告刘安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8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付林,电话0372-316393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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