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国际档案日:档案见证小康路、聚焦扶贫决胜期

发布时间:2020-06-09 10:19:54



    今年6月9日是第十三个国际档案日,主题为“档案见证小康路、聚焦扶贫决胜期”。

国际档案日的来历     

    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国际档案日作为世界档案界一个盛大节日,为世界的档案工作者推动本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有助于提升档案在大众、政治家、决策者以及赞助机构中的地位。鼓励新的用户和扩大用户基础,改变档案部门和档案专业的形象,让档案界发挥出它最充分的意义,从而建立起更大的信心和与社会的互动。     

    我国有13项档案入选联合国“世界记忆名录”,这些珍贵的历史档案,是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

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移交一份档案,奉献一份业绩

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管理档案保存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和谐

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攻育人,服务社会

档集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档案,满足村民自治需要

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农民(户)档案,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

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8390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