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任利军)
发布时间:2020-05-26 12:00:08
任利军: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郭昭红与被告任利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20)豫0522执12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苗继法
联系电话:198*****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长青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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