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贾红莉、安阳市安迈商贸有限公司、安阳骏领冶金耐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14 08:51:17
贾红莉、安阳市安迈商贸有限公司、安阳骏领冶金耐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同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即2020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魏志强,电话198*****)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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