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陈文俊)
发布时间:2020-05-09 10:58:11
陈文俊:
本院受理原告张清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宋春成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李付林
联系电话:0372-316393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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