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杨海平)
发布时间:2020-04-21 14:43:13
杨海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即2020年7月8日)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耿新平电话:19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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