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良: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村支行诉你及蔡霄霄、王五有、贾平顺、贾海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即2020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耿新平,电话0372-3163928)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