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保平:
本院受理原告史献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1102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原告要求: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0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7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白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刘美云
联系电话:0372-3163851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