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刘新贵)
发布时间:2020-03-23 17:11:03
刘新贵:
本院审理的原告乔山林诉你及被告吴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即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在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张俊英,电话0372-3163909)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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