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安阳县法院:“疫”线立案 29户村民暖心

  发布时间:2020-03-23 10:15:38



图①:消毒排队有序进行


图②:指导村民办理立案手续


图③:微信加好友办理委托手续


图④:通过视频确定当事人身份


图⑤:申请人按手印确认

    3月20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立案庭6名干警,深入辖区瓦店乡申请人住所地,上门为29户村民办理了执行立案和委托手续。

    2017年以来,原告郭某、陈某等29户村民先后将自家小麦、玉米等粮食,卖到被告杨某开办的粮食收购门市,杨某仅给付了部分粮食款,剩余款项分别向原告出具了字据。后因被告杨某经营不善,粮食收购门市停业,其外出躲债,不再与村民见面。2019年12月下旬,法院分别作出了被告杨某给付原告郭某、陈某等29户村民粮食款共计6.7万余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后,29户村民通过电话向法院求助,希望能够尽快执行。

    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村民出行又确实不太方便,经与村干部电话沟通后,该院决定上门为29户村民办理执行立案。3月20日上午,立案庭6名干警如约来到了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大家戴好口罩,分开距离排好队,手上消毒后有序办理,办完离场不聚堆儿。”干警在现场首先向村民讲解了防疫和立案注意事项。随后,干警分为现场办理组和视频委托组分别予以立案,仔细查阅材料、认真核对身份、视频连线对话,现场签字确认。整个立案过程持续2个多小时,现场秩序井然。

责任编辑:刘志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8415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