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马海波)
发布时间:2020-03-17 10:05:33
马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赵云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57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张志霞
联系电话:0372-316386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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